广州:对氢能产业立项投资额或总投资1亿—1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 按项目启动建设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

财联社12月4日电,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对氢能产业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氢能产业立项投资额或总投资1亿—1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按项目启动建设后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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